高速公路何時免費,市民都關心。10月23日,記者從2014年度山東省政府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獲悉,近幾年山東正值還貸高峰期,每年還款超200億元,壓力很大。而目前山東正面臨新建2000公里高速的“大考”,停止收費將使山東交通建設“難以為繼”。因此到2015年底,山東收費期限達到或超過15年的15條政府還貸高速公路,可能全部或者部分延長收費期。(10月24日大眾網)
  按照山東省有關部門的說法,該省多條自明年底本該停止收費的高速公路,還得接著收。
  高速公路延長收費期早已算不上有轟動效應的新聞,但在十八屆四中全會剛剛落幕、依法治國成為全社會共識、依法行政被反覆強調的背景下,這條新聞依然有撲面而來的“灼人”之感。
  公路收費是一種政府行為,政府行為要依法。有關公路收費的法規是2004年由國務院頒佈實施、至今仍具法律效力的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》。關於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,見之於該條例第14條及第37條——最長不得超過15年;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屆滿,必須終止收費;政府還貸公路在批准的收費期限屆滿前已經還清貸款、還清有償集資款的,必須終止收費。
  這些規定表述得非常明確,即政府還貨公路收費滿15年必須無條件終止收費,未滿15年但已還清貸款的,也要終止收費,不存在收費期限屆滿後可以繼續收費的例外情形。
  然而現實中,收費期限屆滿前終止收費的高速公路幾乎沒有,收費期限屆滿後繼續收費的高速公路卻是屢見不鮮。
  公路延期收費總有各種各樣的理由。山東省交通廳給出的理由之一是“還貸壓力大”,言下之意是,貸款還未還清。我們看不到山東高速公路的收支、還貸明細,無法辨別這一說法的真偽。即便貸款真的尚未還清,依據法律這也不是可以延長收費期限的理由。一條路收費收了15年還不能還清貸款,說明經營管理方面存在問題,這個苦果只能由政府來承擔,不能轉嫁給納稅人。
  還有一個理由更加無釐頭,那就是為新修高速公路籌集建設資金。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》規定,政府還貸公路收取的車輛通行費只能用於還貸以及必要的管理、養護,不得挪作他用。原來,我們交的過路費有相當一部分都被拿去搞開發建設了。
  新聞中說,山東省的高速公路由於車流量不均,導致部分路段收費能力偏弱。而新規劃的高速公路多處於偏遠欠發達區域,建設成本高,預期效益低。既然如此,為什麼還要修這麼多的高速公路?像這樣“大幹快上”,必然背負更重的還貸壓力,如果這些修路資金都要通過收取通行費來籌措,公路收費簡直就看不到盡頭。
  猶記得2011年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在一個新聞發佈會上聲稱“不收費公路將占全國總里程96%以上”,這句承諾在今天聽起來像個笑談,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。我們不指望“96%不收費”這塊餡餅從空中掉下來,只希望現行的法律法規能夠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,該依法終止的公路收費項目必須終止。依法行政,這是一切政府行為的底線。
  任何藉口都改變不了高速公路延期收費的違法性質,山東有關方面當審慎決策,莫行政府違法之事。依法治國、依法行政不是口號,需要落實到社會管理者的具體行動中,讓民眾看得見、摸得著、感受得到。正如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所指出的,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,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——只有當法律真正成為規範政府行為的最高準則時,法治才會成為國家和人民的共同信仰。
  文/儺送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又見收費延期,說好的依法行政呢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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